东莞市民称赞规范户外广告设施管理

发布日期:2013-04-22    【字号:  
省政府日前发布了新版《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并将于今年6月起正式施行。明确指出,因户外广告设施倒塌、坠落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将由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担责。《规定》的实施,将有力促进我市户外广告设施的规范管理。

设置者对户外广告设施维护不力将受重罚

新版《规定》明确指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证户外广告及其设施整洁、完好、美观。如违反规定并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设置者要公布维护责任人及其联系电话

此外,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还应当在户外广告设施上公示户外广告设施日常维护责任人及其联系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如违反规定并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时,《规定》明确指出,因户外广告设施倒塌、坠落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规实施市民赞好

对此,市民表示,《规定》的出台不仅能够更好地规范户外广告管理秩序,还能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全面促进我市户外广告设施的规范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市民张女士:“对市民的生命安全会更有保障,这一点挺好的。而且对整个市容形象来讲也会更好一些,如果能落实下来当然更好啦,但是也要靠我们老百姓的支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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