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小广告,停机不叨叨

发布日期:2013-03-28    【字号:  

  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任伟)记者3月27日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获悉,市城管办、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市容环境整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共青团青岛市委将于3月30日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市容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自我清理义务,或拒不到案接受处理的违法案件中标明的电话号码,由通讯管理部门对其停机停号。

  记者了解到,此次行动主要是根据市委市政府“迎办世园会,建设生态城,大干300天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的要求而开展的。除了前期的排查筹划和后期的检查验收环节外,市城管办计划于3月30日至4月30日开展此次市容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主要整治各类非法小广告。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行动将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由中心城区向各区市延伸、由主干道路向次支道路和背街小巷延伸、由重点区域向居民社区延伸的思路,全面治理全市范围内的道路、社区楼道、建筑物、构筑物、道路路面、墙面、桥梁、涵洞、灯杆、垃圾箱、城市家具、城市雕塑等公共设施上,非法张贴、涂写、悬挂、刻画各类非法小广告的行为。实现全市主干道路、重点区域无非法小广告,次支道路、背街小巷、居民社区非法小广告基本清除的治理目标。

  除了清理在主次干道两侧(含广场、公园等)建筑物、构筑物、各类设施立面、树木、市政道路路面上以及背街小巷、居民楼院(含楼道)内张贴、喷涂、印刷的各类小广告外,此次行动还将清理社区、居民楼院、楼道内乱堆乱放的建筑生活垃圾、乱栓乱挂、乱摆乱放物品及环境卫生死角,清理拆除居民楼院内的违法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法设置的各类广告牌匾和落地灯箱等。

  此次行动出台的方案,明确了参与行动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或者树木、居民楼道等处摆放、张贴、悬挂、刻画、涂写非法小广告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并根据案件查处情况及职责分工将案件移送相关部门。

  公安部门将对涉及制售假文凭、假证件、窝赃、销赃等犯罪活动的非法小广告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由工商管理部门对非法小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进行查处 ;由通讯管理部门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自我清理义务,或拒不到案接受处理的违法案件中标明的电话号码停机停号。

  另外,此次行动还要充分利用城管数字化平台,监督、协调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对于非法小广告,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及时清除的长效机制。

(转自半岛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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