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户外广告行业,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国务院取消了户外广告行政审批事项,意味着今后我们广告主对户外广告活动主体自身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户外广告的监管更加注重时候监管。户外广告登记行政审批取消后,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如何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实现对户外广告的长效监管。
监管任务重,职能落实不到位,一方面户外广告形式多样,路边广告牌、高立柱,户外大牌、灯箱、LED等众多的户外广告。众多户外广告分布在各大中小城市,难以监管到位,户外广告活动主体法律意识淡薄。当前广告行业的现实情况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素质良莠不齐、自律性不强、法律知识匮乏,对《广告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不够了解,甚至仅考虑自身利益而置法律规定于不顾。
在户外广告登记行政审批取消前,户外广告制作、发布等全过程中已存在不少违法违规行为,取消这一审批后,户外广告市场规范发展更需要户外广告活动主体自觉审查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同时,监管部门要及时调整监管思路,科学研判,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并下大力气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一是靠前监管。取消户外广告登记审批,对于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而言,监管任务不减反增。这就要求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把工作做在事前,建立完整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档案,做好记录,健全监管工作台账,建立经营户档案,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户外广告监管工作的全面性、预见性。
户外广告规范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我们必须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各方配合,齐抓共管。同时,需要加强广告行业的自律管理,从而有效地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户外广告监管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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